大连交警发布
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点车辆,请尽快办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相关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现对年5月份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点车辆进行曝光。
逾期未检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元,记3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连续在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年检的情况,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处理。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定期接受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安全系数得不到保障,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逾期未报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之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报废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驾驶逾期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5月25日附件1、未报废重点车辆明细表2、未检验重点车辆明细表点击识别转载请注明:http://www.dalianshizx.com/dljt/11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