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政解读今年我省政府集中采购有新变化

今年初,浙江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公布浙江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财采监﹝﹞1号),明确自年1月8日起,全省执行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新变化吧!

01-年度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有哪些变化?

新目录在包含《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年版)的通知》(财库〔〕19号)确定的30项全国统一的集中采购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我省-年度执行的10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共40项。另不再公布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由省级和设区市主管部门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自行确定本部门或系统集中采购项目,报省财政厅备案后组织实施采购。

02浙江省公开招标的新数额标准是?

年起,全省货物、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市、县三级均从年的万元提高到万元。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03浙江省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是?

1.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万元;市级50万元;县级30万元。

2.工程类项目:省级万元,市级80万元,县级60万元。

04新标准实施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万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应该如何采购?

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实行公开招标。符合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法定适用情形的,可以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但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市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县级政府批准。

05新标准实施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万元)的货物类集中采购项目应该如何采购?

1.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行业馆或者主题馆进行采购。

2.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万)的,可以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系统以及行业馆、主题馆进行竞价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06新标准实施后,除云计算服务以外的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万元)的服务类集中采购项目应如何采购?

1.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进行采购。

2.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万)的,可以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进行竞价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07新标准实施后,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釆购数额标准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万元),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应如何采购?

可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系统以及行业馆、主题馆进行竞价采购。

08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应如何采购?

可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行业馆或者主题馆进行采购,但网上超市、行业馆或者主题馆未上架的,可以自行采购。

如有疑惑,可咨询。

来源:市政务服务局

作者:徐迟

编辑:温振赛

责编: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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