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处理外省市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

目前,大连市电子处罚站和各区交警大队都能受理异地非现场(电子设施抓拍)处罚业务

[:郝爽]

交警在处理外省市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时,若违法行为人对处罚标准有异议或者要求听证的,交警应当对已完成的系统操作进行回退,并告知违法行为人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昨天,记者从大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依据《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使用规定》,交警支队已于9月1日开通了违法处理窗口的异地非现场一般程序处罚权限,在支队下发给电子处罚站和各区交警大队通知中明确,异地非现场一般程序案件受理范围包括,本地(大连)注册的机动车在本辖区以外发生的和非本地注册的机动车在大连地区发生的由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超速50%(含)以上的违法行大连市交通违章处罚

也就是说,在大连注册的机动车(包括周边区市县),只要是悬挂辽b号牌的车,在异地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罚款在5000元以下除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外,都可以回到大连来处理本地受理的异地违法行为不再限定为200元且记3分以下的违法行为目前,所受理的异地非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涉及到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以及罚款在2000元以下的异地非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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