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获评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大连市获评
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近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了《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对40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和24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进行了命名。大连市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是获评的4个计划单列市之一,也是辽宁省唯一获评城市。对于加快推进大连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为了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先进标杆,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自年7月起,中央依法治国办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共有个市、县政府自愿申报,其中市级政府个,县级政府个。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社会公示等环节,经报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决定对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
在示范创建工作中,大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注重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各级政府自觉承担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我市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全市上下20余载倾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果。在示范创建的7个月冲刺备考中,我市精准适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认真总结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成绩,以全省最高分获得省委、省政府的首位初审推荐。在全国评估核查候选地区遴选中,我市一举入围。全市上下用扎扎实实的工作实绩,通过了实地核验的严格审查,赢得了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的民意口碑。
据悉,今后我市将统筹谋划法治政府示范创新的总体方案,立足当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新的问题整改、经验提炼、工作创新,提出并抓紧落实年度工作计划,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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