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公理道义,疑案重见光明盈科大连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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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董有生律师和王聪律师,我一定遵守社区矫正,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年10月23日,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简称“盈科大连”)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董有生、核心成员王聪两位律师,收到当事人亲手赠送的锦旗,上书“厚德重法专业敬业”。
董有生(左一)、王聪(右一)
(图片来源: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
案件概述
B先生是某公司的技术部负责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捕。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定B先生为“主犯”,给出了高达5年的量刑建议,但两位律师认为,B先生虽然是部门负责人,但也是公司的一名员工,其参与非法经营的过程,是在老板授意下完成,因此其主观故意并不完全是“明知犯罪去犯罪”,始终坚持B先生应为“从犯”。法庭辩论中,两位律师的辩护观点专业精湛,最终法院采纳了“从犯”的辩护意见,B先生也获得了缓刑。
法律的公正,不但需要审判者的公平正义,更需要律师的不懈践行,才能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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