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男子跑到大连,殴打前女友,被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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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能够成为男女朋友关系,那一定是莫大的缘分促成的,即便日后分手了,也应该以礼相待。但是在大连市某大学美食广场居然发生了一起男子殴打前女友的恶性事件,最终该男子在年6月21日被打脸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判了刑。

基本案情

本案被告人邹军为黑龙江省尚志市人,与大连市的被害人崔小慧系前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因琐事产生矛盾。案发当日,二人在大连市某区大连某大学美食广场附近相遇后发生争吵,继而互相撕扯、推搡,被告人邹军将崔小慧用力拉倒在地,随后用右脚多次踢踹崔小慧的胸部和面部,致使被害人崔小慧肋骨多处骨折。经大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崔小慧胸部损伤符合外力作用形成,损伤致右侧第5、6,左侧第6-8肋骨骨折,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到案后,被告人邹军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均为化名)。

法院观点

被告人邹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邹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二、被告人邹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崔小慧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0元。

律师说法

被告人殴打前女友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赔偿被害人各种经济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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