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离婚律师对方失踪,我该如何离婚

1、若对方已因死亡注销户口,则不必提起离婚,双方的婚姻关系已因一方死亡而消灭。

2、若对方只是联系不上,可考虑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1)直接向对方户籍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最终将采用公告方式向对方送达。对方不参加庭审的话,法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需注意的是,若你是首次起诉离婚,且采用公告送达的,法院判不离的可能性非常大,需二次起诉的概率大。

对方缺席的,即使法院判决离婚,处理财产的可能性也非常小。

(2)先申请宣告对方失踪再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对方缺席的,处理财产的可能性小)。

法律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

(3)申请宣告对方死亡,婚姻关系消灭,不用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需注意的是,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撤销死亡宣告后,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如果配偶已再婚的,应保护现行婚姻关系;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他方死亡的,不能自行恢复婚姻关系。

#离婚#

转载请注明:http://www.dalianshizx.com/dlxw/14983.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