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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统一招聘
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公告
大连市统一招聘
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补充急需紧缺教师,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现就统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事业编教师91人,岗位信息详见《大连市统一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同一岗位识别码内多个招聘学校的,聘用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依次进行选岗。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和辽宁师范大学的年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列入招聘范围。
0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和相应学位应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7、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为师范类毕业生;
8、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10、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
7、参加“大连市年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招聘的考察体检合格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03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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