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在连创业,根据《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和《大连市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和条件支持对象主要包括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人选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发展情况;

(二)创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和技术创新需求;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日);

(四)在连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

(五)在连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截至本通知发布日),经营业绩良好且市场发展前景广阔。二、申报程序(一)申报对象填报。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推荐单位初审。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大连市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   2、《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   3、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4、人才类型批文或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公司章程、公司近三年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6、发明的专利或取得的软件著作权复印件;   7、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8、外籍人士在中国合法居留工作手续复印件;   9、学位、职称、科研、奖励、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二)推荐单位推荐。申报人须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申报单位税收征管权限,由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行文推荐。(三)以上材料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盖章后一式两份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同时提供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三、申报推荐时间要求   推荐截止时间:年5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   通讯   附件:1、大连市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申请表       2、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       3、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附件请到科技指南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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