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报第75期社保缴费期限延长统一缴

政策简报

第75期

地方

广东↓

所属期为年7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统一延长至年8月22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用人单位在年8月22日前缴纳所属期为年7月社会保险费的,视同正常缴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详见政策:关于延长年7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肇庆↓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当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一执行14%的单位缴费比例。

详见政策: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

大连↓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发布继续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年8月31日。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5%,个人缴费费率为0.5%。

详见政策:关于延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公开征求意见:对于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只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详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我市社会组织税务登记证与法人登记证“两证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年度本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时限为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详见政策: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安排的通告

自年8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是指拟追缴税款万元以上并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详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年第2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北京↓

年9月1日起,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先持相关资料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交互机制。经查验已完成税款缴纳(纳税申报)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为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详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通告年第3号

江苏↓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发布6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及事项清单,包括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江苏税务”APP、社保费“网上办”“掌上办”、出口退税“网上办”、邮递办税渠道。

详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友情提示

浙江↓

自年9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契税的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详见政策:《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

湖北↓

自年9月1日起,我省契税的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以下规定免征契税。

详见政策:《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百九十七号

湖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的十问十答。

详见政策:湖北省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十问十答

河北↓

自年9月1日起,本省契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四。其中,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并明确两项免征契税的情况。

详见政策:《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九十号

贵州↓

自年8月1日起,精制茶类别进行了细化,分为绿茶、红茶、黑茶、白茶、黄茶、乌龙茶、苦丁茶、碾茶8类。按照纳税人精制茶加工涉及环节对扣除标准进行了细化,分为购进茶青加工毛茶、购进毛茶加工精制茶、购进茶青连续生产精制茶3种加工涉及环节对扣除标准分别进行了明确。

详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精制茶加工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年第8号

自年8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从事蔬菜加工,食用菌加工,刺梨加工,猕猴桃加工,其他水果和坚果加工,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制造,水产品罐头制造,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活性炭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根据行业特点对扩大行业适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进行了明确。对采用投入产出法核定的行业明确了全省统一扣除标准。对试点纳税人期初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事项进行了明确。

详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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