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大连这两类人才正在认定中附申请

城市发展

人才先行

各位符合条件的大连人才

不要错过这一次人才认定工作

关于开展大连市年一季度

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19号),现就开展我市年一季度新引进及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认定范围及申报条件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连分支机构、大型跨国企业在连依法注册设立的分支机构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可申请认定: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以及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二)在年4月22日(含)之后全职引进来连的,可申报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年4月22日之前已全职在连工作的,可申报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未在连缴纳社保的以与在连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时间为准。

(三)符合现行《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确定的认定标准(申报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者,所申报荣誉一般应在引进来连之前获得)。青年才俊中“国内外知名大学理工科博士学位”指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或与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当层次的国(境)外高校的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相当层次可参照人才取得博士学位年度的“QS大学排名”等国内外公认大学排名数据);取得医学、中医药学博士学位人员,没有高校方面要求。

(四)全职引进的尖端人才年龄不超过70周岁、领军人才不超过55周岁、高端人才不超过50周岁、青年才俊不超过45周岁,以引进时实际年龄为准,精确到日期;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办理企事业单位延退延聘手续。

(五)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或为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应在连缴纳社会保险。

(六)在连取得合法居留手续。

同时满足多项荣誉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

2认定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请及单位审查。高层次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大连市年度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或《大连市年度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用人单位审查通过后,整合以下材料原件并在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报至所在地区(以单位注册地为准)初审受理部门:

1.《大连市年度新引进(或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签字盖章);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3.在连合法居留材料(以下任选其一:户口簿、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暂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

5.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可用任免文件代替;在职公务员可用录用审批表及最近年度考核材料代替)或创办企业营业执照;

6.在连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者自引进来连后首次缴纳月打印至申报月,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自年4月打印至申报月;未在连缴纳的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外籍人才可用商业保险缴纳材料代替)。

(二)地区初审。区市县(先导区)责任部门组织开展申报材料初审(原件当场返还)。符合认定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公章),汇总填写《大连市年度新引进(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可在“大连人才”

转载请注明:http://www.dalianshizx.com/dljy/10614.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