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租房有新新新新新新新规定要施行啦
“同一房间内实际居住
超过15人(含15人)以上的
人均实际居住面积
不得低于五平方米”
“厨房、卫生间、阳台
和地下储藏室
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
你知道吗?
包含以上所有内容的
《大连市居住房屋租赁治安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将于7月1日起施行啦
该《规定》在东北地区可是首创喔
该《规定》的主要内容
和重点解决的问题都有哪些呢?
据了解,《规定》共计21条,主要从4个方面规范了房屋租赁行为,制定了违反《规定》行为对应的具体罚则~
快跟上观观的脚步
一起去看看吧↓
居住房屋租赁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规定》第五条明确要求居住房屋租赁应当同时具备3个条件:
一是具有相关合法权属证明(包括房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等其他证明文件)。
二是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治安、消防等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是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设施。这条规定主要是解决“房中房”、“院中院”式租赁房屋,私搭乱建严重,治安环境复杂,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存环境问题。
统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管理可以通过网上签约啦!《规定》第七条鼓励租赁当事人使用全市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并通过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签约。
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是由市国土房屋局牵头建立,市公安局从加强房屋租赁治安管理角度出发,现已实现与警综系统的无缝对接,租赁当事人只要使用免费的统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并网签合同及《治安责任保证书》,就可以在线同步完成房屋租赁等信息在国土房屋局和公安局的即时登记备案。
《规定》第八条要求出租人应当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并办理租赁房屋及承租人信息备案。
这两项条款是《规定》的核心内容,既是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民、利民,“一站式”服务的庄严承诺,又是严格房屋租赁治安管理的重大举措。通过这些规定就是要解决部分出租人不按规定登记备案,租赁房屋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漏管失控比较严重的问题,确保公安机关及时掌握辖区租赁房屋数量及分布状况,通过“以房管人”提高实有人口治安管控能力。
租赁当事人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有哪些?《规定》第九条要求出租人要查看承租人身份证件,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员;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达到十间以上的(含本数),不论房间是分散或是集中在一起的,都应当确定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制度,设置监控、灭火等治安防范、消防设施设备和人员疏散通道。
第十条要求承租人在租房时应当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承租房屋作为集体宿舍的,应当确定管理人员,实时了解、掌握实际居住人的身份信息,并及时报送辖区派出所。
这两条规定着重落实租赁当事人在享受租房权益的同时还应履行相关治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解决租住人员身份复杂,一些违法犯罪嫌疑人甚至是逃犯混迹其中逃避打击的问题。
《规定》的主要罚则有哪些?从第十二条到十八条共计7条,都是对违反《规定》行为实施处罚的相关内容。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先行告知,责令限期改正的人性化执法,对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元到最高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可处以元到最高元的罚款。
另外
据观观了解到
该《规定》还新增了两项重要内容↓
目前,执行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是年公安部颁布施行的,难以有效解决当今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采取进一步严格管控措施,因此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管理实际,《规定》增加了两项重要条款:
01
确定了人均实际租住最小面积和相关要求
根据《规定》第六条出租居住房屋的:
一是要以原设计为居住功能的房间为最小租赁单位,人均实际租住面积不得低于五平方米;
二是在同一房间内实际居住超过十五人(含15人)以上的,人均实际居住面积不得低于五平方米;
三是单位集体宿舍也要严格执行人均租住面积标准。同时,明确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这条规定就是要着重解决合租、群租乱象问题。
2
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租赁房屋管理的相关法律义务
《规定》第十一条要求:
一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加强对所服务的居民小区房屋租赁治安管理;
二是要配合辖区派出所采集房屋租赁信息,对已掌握的房屋租赁信息和通过物业交易的房屋租赁信息都应当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备。
这条规定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提供、配合公安机关采集房屋租赁信息的义务,同时第十七条还明确了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罚则。
《规定》的出台标志着
我市在培育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改善房屋租赁环境和治安秩序
已完全步入了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
这对公安机关
加强对居住房屋租赁的治安管理
保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依法打击利用房屋租赁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
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正式施行后
市公安局
将组织、指导社区民警
依照《规定》要求
经常性地深入辖区中介网点
物业公司、居民住户
采集各类社会信息
同时
要加大实地核实检查的广度和深度
加大惩处打击力度
重点查处违规出租住房
以及相关信息不登记不备案等问题
彻底消除我市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
盲区和死角!
此外,大连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是市公安局运用“互联网+房屋租赁治安管理”思维,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现代信息技术,打造的智慧化、智能化房屋租赁及实有人口治安管理“大连模式”。目前,正在中山区试点推进,8月1日起全面推广运行。
平台最大亮点就是以统一合同备案管理为核心,实现两大主要功能:
一是通过平台可以一次完成签订统一编号的租赁合同和《治安责任保证书》,同步实现在国土房屋局和公安局的相关信息登记备案;
二是承租人,特别是流动人口,可以享受在线申请办理居住证、房屋租金按揭贷款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政策。
记者:王艺
编辑:李金秋
责编:王阳、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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