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ldquo大连特色美食小吃

各区市县(先导区)商务主管部门、餐饮行业相关协会、各餐饮企业:

为深入挖掘我市传统餐饮文化内涵,培育大连地方特色名吃,引导大众消费和餐饮业创新发展,推动我市地方小吃品牌建设,市商务局联合市美食文化协会、市餐饮服务业工会联合会、大连市厨艺发展研究会、大连日报社、大连晚报社、大连广播电视台共同开展“大连特色美食小吃”认定及宣传推广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办机构

主办:大连市商务局、各区市县(先导区)商务主管部门

承办:大连市美食文化协会、大连市餐饮服务业工会联合会、大连市厨艺发展研究会、大连日报社、大连晚报社、大连广播电视台

协办:中山区餐饮行业协会、西岗区餐饮同业协会、甘井子区餐饮服务业协会、金州区美食文化协会、旅顺口区餐饮协会、瓦房店市美食文化协会、长兴岛经济区美食文化协会

二、认定时间

年6月至9月

三、认定范围

1、全市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在工商部门登记、诚信守法经营、管理服务规范、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的餐饮企业(含酒店),设置餐饮专业的相关院校的经营实体等均可报名参加(不受理个人报名)。

2、大连市辖区内制作的本埠及外埠特色小吃,通过蒸、炸、煮、烙、煎、烤、烧、炒等烹饪技法,体现本埠和外埠的美食特色,具有当地风俗特点,风味独特,当地取材,口味纯正,品质优良,价位适宜,常年面市,能够反映当地的物质文化及社会生活风貌,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市场销量较大菜点、面点、熟食、糕点、风味食品、特色风味烧烤、腌制品等不属于大菜类的风味饮食制品均可报名参加。

在全国或全省技术交流比赛中获过奖项、取得省级以上老字号称号以及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名吃,可优先申报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启动阶段(6月)

各区市县(先导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大连特色美食小吃”认定的组织发动工作,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积极组织推荐辖区内企业参加认定。

(二)征集阶段(6-7月)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名,商务主管部门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统一推荐上报活动办公室。协办单位可直接向活动办公室推荐参评企业及小吃,申报和被推荐参评的餐饮企业须详实填写《大连特色美食小吃认定申报表》,并提供有关资料,报名截止至7月19日。

报名联系人:高民强:、

郭春祥:、

宋媛媛:、

(三)认定阶段(6-7月)

1、初步审查:由活动办公室组织餐饮业内人士对所有参评单位提供的小吃名称、推荐单位、制作人、原料、烹饪方法、成品特点、文化内涵等文字说明及照片进行专业的初步筛选。

2、实地考核:初步审查通过后,由活动办公室组织行业内专家和社会美食家担任评委,组织实地考核,听取有关小吃情况介绍,查看相关资料,根据《大连特色美食小吃认定标准》(附件)考核打分,打分结果将作为认定主导意见,占最终认定结果50%权重。

3、在线消费情况:参评企业自主选择入驻各协办单位网上平台,参评企业及小吃可开通网上展示销售功能,各协办单位网上平台提供参评小吃(7月20日-8月20日)在线点单数据,占最终认定结果25%权重。如未入驻任何网上平台,可提供经现场实地考核评委认定的店内(7月20日-8月20日)点单数据,具有同等效力。

4、到店消费情况:参评企业须提供参评小吃(7月20日-8月20日)店内消费点单数据,占最终认定结果15%权重。

5、网上投票情况:在官微“大连美食官”开辟网上投票专场,所有参评企业7月20日前完成进驻并在线展示,参评企业同步宣传,引导消费者参与投票(7月20日-8月20日),投票数作为认定活动“大众评审团”意见,占最终认定结果10%权重。

(四)公示阶段(8月)

“大连特色美食小吃”认定活动专设“大连特色美食小吃”、“大连名小吃”、“大连最受欢迎外埠小吃”奖项,由活动办公室综合数据最终认定,并对认定的企业和小吃通过相关媒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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