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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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新政解读

自年4月20日起,新的租房提取政策正式实施,无自住住房且租住房屋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啦!

什么条件能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到哪儿去办、能取多少……这些问题为您详细解答!

提取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2、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3、租赁住房居住。

办理地点:

1、缴存地在市本级(含高新园区)的,职工可以到市本级任一办事处办理;

2、缴存地在区市县的,职工应到缴存地申请办理。

注意事项:

自年开始,住房提取金额分两次划转,今年采取一次性全额支付方式。首次划转时间为审核通过日。第二次划转时间为距首次提取转账日天,遇节假日顺延。

租住商品房

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户口本;

4、婚姻状况证明;

5、无房证明(自开具之日起30日有效)。

提取金额:

年最高提取额度为元(夫妻双方合计)。

提取期限:

每年可提取一次(间隔天)。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房屋租赁合同;

4、租金缴纳证明(含政府补贴部分);

5、配偶关系需提供结婚证。

提取金额:

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租住公有住房

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公有住房租赁证》;

4、配偶关系需提供结婚证。

提取金额:

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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