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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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新政解读
自年4月20日起,新的租房提取政策正式实施,无自住住房且租住房屋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啦!
什么条件能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到哪儿去办、能取多少……这些问题为您详细解答!
提取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2、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3、租赁住房居住。
办理地点:
1、缴存地在市本级(含高新园区)的,职工可以到市本级任一办事处办理;
2、缴存地在区市县的,职工应到缴存地申请办理。
注意事项:
自年开始,住房提取金额分两次划转,今年采取一次性全额支付方式。首次划转时间为审核通过日。第二次划转时间为距首次提取转账日天,遇节假日顺延。
租住商品房
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户口本;
4、婚姻状况证明;
5、无房证明(自开具之日起30日有效)。
提取金额:
年最高提取额度为元(夫妻双方合计)。
提取期限:
每年可提取一次(间隔天)。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房屋租赁合同;
4、租金缴纳证明(含政府补贴部分);
5、配偶关系需提供结婚证。
提取金额:
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租住公有住房
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公有住房租赁证》;
4、配偶关系需提供结婚证。
提取金额:
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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