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警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

大连:交警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

从即日起至9月底,我市将集中开展“防风险、压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重拳严打9种车辆10类交通违法行为。此次整治行动相对以往加大了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的打击力度。

  此次行动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整治态势,全面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各类隐患苗头,有效遏制当前交通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坚决确保我市道路交通的总体平稳有序。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问题,将按照市政府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体部署和支队年初既定的整治措施和要求,全面强化路检路查,最大限度压缩其违法行为生存空间。行动期内,交警部门将加强与各区市县交管会沟通,以社区、村屯为单元,全面梳理排查,列出名细,做到新增加摩托车、三轮车新增一台、报告一台、核实一台。对无牌无证的一律现场扣留;有证的教育告知严禁在禁行路段通行。

  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采取机动巡逻打击与视频巡查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对限行路段展开全时整治,对电动自行车在限行路段行驶违反通告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对不接受处罚、无证无手续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予以扣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交警部门还将加大对中山路、人民路、胜利路、高尔基路、五四路、黄河路、五五路、中南路、七七街、南山路、白山路、迎宾路、山峦街、解放路、港湾街、联合路、迎客路、西部通道、东联路、东北快速路及限制非机动车通行路段电动自行车违反通告在限行路段行驶、闯红灯(抢行、乱穿马路)、乱停乱放、横穿人行横道骑行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市区各大队至少组建2个电动自行车违法专项整治小分队,采取机动巡逻打击与视频巡查打击相结合,对辖区内限行路段展开全时整治,对电动自行车在限行路段行驶违反通告的违法行为,予以50元罚款,对不接受处罚违法行为人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予以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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