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婚姻律师谈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大连婚姻律师为您解答,同居是游离在现行法律边缘上的,因而它受法律保护的成分是极为有限的。同居男女之间一旦发生变故,这种关系就会变得非常脆弱,从而出现各种法律问题。尤其是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面,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大连婚姻律师为您解答.
一、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三、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
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
四、同居纠纷无法解决怎么办
同居在法律上未完全得到保护,因而如果产生同居纠纷那能得到有效保障的部分很少,这个时候就需要到法院起诉来解决。法院对同居产生的财产分割案件通常情况下比较照顾妇女以及儿童的利益,同时也会考虑财产的归属情况以及产生财产纠纷双方的错误程度。同居期间共同拥有的收入和财物,无特殊情况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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