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人注意事关这类房子

本市直管公有住房产权出售

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全面推进直管公有住房产权出售工作。疫情期间开展网上预约方式,每天受理60余件,目前已办理余户,下一步视疫情防控可增加每天受理件数,政策是全面放开的,暂时预约不上的居民也不要着急,此项工作长期推进,符合出售条件的“可售尽售”。

《公有住房租赁证》扉页房屋所有权单位盖有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或大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印章的公有住房为我中心管理的市属直管公有住房,企业自管公有住房的产权出售工作应找企业自管房产权单位,不属于我中心此项工作范围。

申请条件

1、凡坐落在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区范围内,使用功能齐全的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的单元式成套公有楼房,除别墅式、旧中、日式、纳入近期改造规划的,市政府已公布的商业街的一层住房及改变使用用途(含曾改变过用途)的住房外,在其居住并具有大连市内常住户口的合法承租人均可向产权单位申请购买产权;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购房:

擅自转租、转借的;承租人全家迁离本市的;

承租人全家去国(境)外定居或探亲的、留学的;

承租人去国(境)外定居、探亲、留学留有未成年子女的;

违章用房未经过处理的。

所需提交材料

1、公有住房租赁证

2、承租人及配偶身份证明

3、夫妻双方户口薄

4、结(离)婚证等要件

5、退休证(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需要单位出具工龄认证情况)

6、夫妻双方印章

7、其他相关要件

办理流程

1、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或配偶提出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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