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离婚律师起诉到法院的结局不一定是离婚
作为民事律师,我办理过太多太多的离婚案件了。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代理过。虽然因为被代理人的身份不同,作为代理人的我的意见有所不同,但我仍然有一个人类最基本的美好愿望,那就是希望家庭和睦,人人都能有一个自己希望的美好生活。
我曾经办过这样一个离婚案件。女方是我另外一个曾经的当事人介绍过来的,他们之间应该是叔侄那样的亲属关系。女方找我的目的是想离婚。作为代理人,我们一般都是要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对案件做深入的了解,以便于抓住一些关键的问题点。我跟女方进行沟通的过程中,我发现女方跟男方离婚的意愿并不是很强烈,甚至是有些舍不得。男女双方感情基础是非常好的,至今也没有完全破裂。而女方想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目的,或许并不是真正想离婚,而是出于内心的一种自己过不去的坎儿,是对自己内心的一种交代,也是对男方的一种姿态的展现,一种告诫。他们之间离婚并不是谁在外面有人了,也不是吵架感情不和过不下去什么的,其实说起来也很简单,就是男方不知道什么原因在外面欠了一些钱,女方坚信男方在感情上没有辜负她,但对于欠钱的理由女方一无所知。女方为此多次问过男方欠款的原因,男方对此的解释比较敷衍,就说是跟朋友之间一起合伙做生意,赔了,对于女方过于深入的问询则选择了沉默对待。女方对此种状况深感不安,缺乏安全感,要求离婚一是对这种缺乏安全感的回应,同时也是对男方的一次严重的告诫。因为我已经告诉她,第一次起诉离婚,若是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话,第一次原则上是判决不准离婚的。我跟女方的策略是,开庭的当天照常开庭,庭后我跟男方好好谈谈,把女方为什么要求离婚的缘由跟他讲清楚,让男方认识到女方的忧虑,从而尽可能解决他们之间的婚姻问题。反正第一次起诉离婚程序已经走了,在第二次起诉离婚之前,给男方半年的悔改机会,若是他能改正,那就好好过,离婚这事儿就翻篇了,若是男方没有改善的话,那女方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估计第二次也就判离了。
庭后,我找男方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经过了解,男方在外面的欠款确实不是因为有外遇之类的事情,而确实是跟朋友合伙做生意赔了,或者说被朋友坑了,但出于自尊心,他一直不愿意跟女方深入述说其中原委,以至于女方心中惶恐不安。我跟男方说了很多,中心思想就是,你们之间这么多年的感情来之不易,千万不要轻易毁掉了,你们之间的问题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因此离婚的话太可惜了。你们之间缺乏沟通,这方面的主要原因在你,是你的遮遮掩掩让女方缺乏知情权和安全感,才迫使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夫妻之间什么话不能说?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说出来了,女方反倒没啥事,该支持你的时候她照样会支持你,毕竟你做生意也是为了这个家。千不该万不该自己一人独自承受,掖着藏着,反倒伤了你们之间的感情。剩余半年时间,跟女方好好沟通,争取女方谅解,我希望你们能够重归于好,我不希望半年后女方再来找我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跟我交谈期间也是动了真感情,谈话间落泪了。男人之间能够理解那种情感,那种骄傲与自尊,那种不希望在自己最爱的人面前露出自己失败一面的脆弱感。真的,作为男人,我非常的理解他。我拍了拍他肩头,说,哥们,都是男人,我理解你。但要记住,你们是夫妻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然,怎么能叫夫妻呢?话到此处,我也是动了感情。令我欣慰的是,半年后,他们谁也没来找我。这说明,他们已经尽释前嫌、重归于好了。这让我从心底里感到高兴!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律师,代理案件跟我的收入直接挂钩,但我依然希望他们能够好好的过下去,不要离婚。与他们的婚姻生活相比,我的收入一文不值。何况,我还远远没有到为了这样一份收入而泯灭自我良知的地步。
转载请注明:http://www.dalianshizx.com/dlly/14982.html